第五百三十六章【黑暗里的萤火虫】
台湾娱乐1971 by 得闲读书
2022-5-3 21:03
外面的来看演唱会的观众都已经陆续到场了,王梓钧和邓丽君还在独立化妆间里亲亲我我。
海山唱片公司给邓丽君配的专职化妆师都快急疯了,刚才在后台吃完便饭后,就不见了邓丽君人影。急得她一个个房间的到处找人,最后哐当一声把王梓钧化妆间的们推开,然后就看到了一副少儿不宜的画面——邓丽君正坐在王梓钧怀里,两人额头贴着额头在低声说情话。
“啊,我……抱歉,我忘了敲门!”化妆师立即把退出去把门关上。
“咚咚咚!”一秒钟之后,敲门声响起。
邓丽君被人撞破奸情,脸蛋立即羞得绯红,像个鸵鸟一样把脑袋扎进王梓钧怀里。
“咳!”王梓钧咳嗽一声,大声道,“金小姐,我来帮丽君化妆,你去休息吧。”
门外的化妆师顿时无语了,她今晚的工作就是给邓丽君化妆啊。想了想还是应了一声,然后转身离去,反正事情搞砸了有王梓钧顶着,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。
邓丽君这才抬起头来,嗔道:“都是你,人家以后在金姐面前怎么做人?”
“怕什么?她不敢乱说的。”王梓钧拿起化妆台上的眉笔,说道,“乖,把脸转过来,夫君给娘子画娥眉!”
“你会吗?”邓丽君深表怀疑,不过还是乖乖把脸转过来对着王梓钧。
“没吃过猪肉,还没见过猪跑啊。一点简单的化妆本事还是有的,你没见过来做演唱嘉宾都不带化妆师的吗?”王梓钧笑着拿起眉笔点向邓丽君的眉头。
邓丽君像个乖宝宝一样任王梓钧摆弄着,她背地着镜子,根本看到不到王梓钧的手艺,生怕王梓钧弄出的妆容待会儿没法出去演出。
不过这过程却让邓丽君非常享受,跟专业的化妆师比起来,自己心爱的男人为自己化妆,更添了一份温馨与对惊喜的期待。
又不是自己开演唱会,化妆不必弄得太负责,至少邓丽君连自己的发型师都没带过来。本来是想让这里的发型师随便弄一下,现在被工作却全部都交由王梓钧来做。
邓丽君的头发像黑色的丝绸一般顺滑,王梓钧手指从头发中划过,感觉就像是划过清泉一般。
邓丽君和光辉乐队同属于海山唱片旗下,这次邓丽君被公司安排过来做演唱嘉宾,将要唱的是两首有点摇滚味道的歌。
或许是公司想要让邓丽君尝试着拓宽其歌路,邓丽君此时的打扮也有了些突破,一身皮衣皮裤,跑出去觉得能吓到她的一些忠实歌迷。
只不过,王梓钧觉得这些尝试都是多余的,邓丽君唱情歌的样子已经深入人心,即便她唱摇滚歌不输于其他歌手,也同样改变不了她在歌迷心中的定位。
只是这发型该怎么弄,才能与邓丽君身上的皮衣搭配呢?
王梓钧思考了一会儿,开始将邓丽君两鬓的秀发编成了一条条的小辫子。
“喂,你在做什么?”邓丽君说道,“演唱会都开始了,编这么小的辫子,时间来不及了。”
王梓钧不为所动,直把邓丽君两边的头发编出几十条不足小指粗的辫子,化妆间的敲门声才再度响起。
门外演唱会的工作人员提醒道:“王先生,还有三分钟的时间,就该你上场了。”
“知道了。”王梓钧回道,手下的活却没有停止。直到把眼下那条辫子编完,才用手拨弄了一下那些辫子,然后用梳子梳理着邓丽君后脑垂下的直发。
邓丽君照着镜子,那发型的模样看起来怪怪的,倒是不难看,而且别有一番味道。
王梓钧开门走向前台,光辉乐队的歌声清晰传来,唱的是一首叫做《执着》的摇滚歌。这首歌是光辉乐队的原创,王梓钧上辈子根本没听说过,应该是一首只在这个时空才有的歌。
台下的那些歌迷几近疯狂,他们的偶像乐队即将解散,有的是一边呐喊一边哭泣,好像那呐喊和哭声能将乐队挽留一般。
邓丽君走到王梓钧身边,受这气氛的影响,感慨道:“再好的宴席,也有散场的时候。梓钧,我们两的宴席有一天也会散吗?”
“我们的宴席还没开始,刚刚上的只是开胃小菜而已。”王梓钧转过来朝她坏笑道,突然惊讶地说,“哎呀,你的口红好像给你擦得太浓了。”
“是吗?”邓丽君听了就想返回化妆间。
“我有个好办法。”王梓钧道,“我用嘴给你吃掉一些吧。”
“你……”邓丽君哭笑不得,她刚刚说得那么深情感触,没想到这家伙居然用打情骂俏来转移话题,气氛全被破坏光了。
《执着》这首歌已经唱完了,前台传来冯乃凯的声音:“光辉乐队从创立至今,已经整整经历了十年时光。乐队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成绩,我们四个之所以能和现场的歌迷朋友们认识,必须感谢一个人。是他,让我们从一只游走于酒吧、西餐厅、车库的地下乐队,变成一只全新的、真正意义上发出光辉的乐队。他是我们的引路人,我相信也是台湾许多喜爱摇滚的乐迷们的引路人。今天,我们也把这个人也请到了现场……”
冯乃凯还没说完,那些歌迷已经大声呼喊出来:“王梓钧!王梓钧!王梓钧……”
王梓钧接过临时助手递过来的吉他走上前台,他一现身,下面的叫喊声更加巨大。
王梓钧一路与乐队的四人击掌,然后走到最前方的话筒前,一边给自己吉他插电,一边对下面的歌迷说道:“喂喂,你们不要表现得这么兴奋好不好。我身后这四个家伙打算分家,你们的偶像乐队以后就没了,大家是不是该悲伤一点,哭出几声来祭奠一下。”
王梓钧用调侃的语气把这件伤感的事情说出来,立即引得下面的歌迷一阵笑声,就连光辉乐队的四人也都无奈的苦笑。
随意地调了下吉他,王梓钧说:“对嘛,笑就对了,笑一笑,十年少。用笑声与笑容,祝福我深厚这四位今后各自走上更加光辉的道路,让光辉乐队在这笑声中永存于大家的记忆里。一首《爱之初体验》送给各位,希望大家今后在面对人生失意时,也能如歌中那种开朗释然的态度面对过往……”
音乐声响起,王梓钧手指扫起了琴弦,开口唱道:
“如果说你要离开我,
请诚实点来告诉我,
不要偷偷摸摸的走,
像上次一样等半年。
如果说你真的要走,
把我的相片还给我,
在你身上也没有用,
我可以还给我妈妈
……”
随着王梓钧惫懒的歌声响起,现场的悲伤气氛被一冲而散,许多人都带着笑容跟着一起摇摆着身体低声哼唱起来。
邓丽君在后台看着那个三言两语就控制了整个演唱会现场的男人,脸上也不由露出甜美的笑容。九年前,在另一个狭窄的舞台上,当邓丽君第一次见到王梓钧时,他还是个阳光大男生的模样,而邓丽君也是以一个大姐姐的姿态在看待他。
没想到几年后,这个小弟弟却已经成了个自己的男人。邓丽君一想到自己在王梓钧身下婉转承欢的情形,心里又是甜蜜又是感叹。
“安可,安可!”
“再来一首!”
“王子我爱你!”
“……”
《爱之初体验》已然唱完,台下的歌迷爆发出比之刚才更加热烈的反应,搞得这里像是王梓钧的主唱,而非是光辉乐队的告别演唱会。
光辉乐队的四人早已习惯这种事情,只要有王梓钧在的地方,光辉乐队就不再光辉了,因为所有的光芒都聚拢在那一个人的身上,其他的所有人都会变得黯淡无光。
不止是光辉乐队,台湾大部分的新生代歌手,都将王梓钧视为一个教父式的存在。虽然这个教父最近几年将精力全放在了电影上,出的唱片玩票性质大过了严肃创作。
台上打出几束灯光照在光辉乐队的成员身上,冯乃凯作为乐队的队长,在王梓钧唱完第一首歌后站起来,在嘴唇前竖起食指示意大家安静。
等场下的声音小下来,冯乃凯才说:“今天是乐队最后一次跟梓钧合作,梓钧你是不是该唱一首新歌?”
“哇哦……”
一听要唱新歌,台下再次爆发出欢呼声。
陈飞鹏大声喊道:“新歌的名字叫什么?”
“《死了都要爱》!”四人一起大喊出歌名。
王梓钧笑道:“对,乐队解散算什么?作为喜欢音乐,喜欢摇滚的人,自然是死了都要爱!”
“死了都要爱!
不淋漓尽致不痛快。
感情多深?只有这样,
才足够表白。
死了都要爱!
不哭到微笑不痛快,
宇宙毁灭心还在。”
一上来就是高潮部分,狂吼到如同破音一样的撕裂唱法,把刚刚还在喊叫的歌迷给吓住了。不过在一瞬间之后,他们的呐喊尖叫声更加大声,如同潮水一样一波又一波。
后台的邓丽君也给震住了,现场听这种歌曲,高级音响设备传出的声音,震撼的不仅是心灵,就连身体都感到在震动。
来到现场的娱乐记者们也是如此,一个个都浑身发抖,也不知是受到音波的共振还是给激动的。他们只知道,这首《死了都要爱》,以后的几个月里估计会让许多喜爱摇滚的年轻人疯掉。
“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,
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。
不理会别人是看好或看坏,
只要你勇敢跟我来
……”
副歌部分终于温柔下来,歌词一如王梓钧以往的作品一样,都优美无比。口语般直白的歌词,串联在一起却如最美的诗歌一般。更重要的是歌词中那种享受现在的心态,更是附和年轻一代的情感观念。
“穷途末路都要爱,
不极度浪漫不痛快。
发会雪白,土会掩埋,
思念不腐坏。
到绝路都要爱,
不天荒地老不痛快,
不怕热爱变火海,
爱到沸腾才精彩。”
温柔是短暂的,马上又进入狂热的嘶喊高歌中,听者就仿若面对一个正疯狂热烈求爱的异性,再坚固的心房也会被这火山喷发式的热烈追求给弄的心扉大开。
“坏了,坏了!”演唱会总导演心里连连叫苦,这首歌带来的现场反应实在太强大,应该放在最后才对,而不是弄到中间来。
这让接下来光辉乐队的表演还怎么进行下去?估计接下来乐队的好几首歌,歌迷们都没什么心思听吧。
不过这也没办法,演唱会的最后是光辉乐队特有的几首告别歌曲,王梓钧一个演唱会嘉宾唱得再好,也不能喧宾夺主啊。
一首歌唱完,整个现场已经沸腾起来,谁要是有个打火机,都能把现场上空那热情的空气给点着了。
王梓钧在无数的挽留声中谢幕下台,之后光辉乐队唱的几首歌,歌迷们果然没有太大反应,都还处在《死了都要爱》的情绪漩涡里没有出来。
邓丽君笑道:“你太坏了,叫人家接下来的表演怎么进行?”
王梓钧无耻道:“没办法,本帅哥人见人爱,花见花开,车见车爆胎。走到哪里都像是黑暗中的萤火虫一样光彩夺目……”
“哈哈哈……”这后世烂大街的台词还没说完,邓丽君已经笑得直不起要,眼泪都笑出来。指着王梓钧说,“就……就没见过你这么自恋到无法无天的人。”
王梓钧没想到邓丽君这么大反应,深深感觉到自己的幽默细胞居然如此强大,一句话就让女孩子笑个没完。
等到邓丽君恢复过来的时候,现场歌迷也已经从《死了都要爱》中恢复过来,终于对光辉乐队的歌有了正常反应。
王梓钧突然问邓丽君:“你妈还住在你那儿吗?”
“还在啊,自从去年那件事以后,我妈就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外面住。”邓丽君说着突然笑道,“你又在打什么坏主意?”
王梓钧道:“好久没有见面,当然是‘想’你了。”
那个“想”字王梓钧说得特别重,邓丽君立即会意,咬了咬下唇,说道:“你今晚要是敢上我那里去,看我妈不把你这个色狼赶出去!”
“你那里我当然不敢去,不过把你接回我家就是。”王梓钧笑道。
邓丽君说:“你不怕你家里的几位太太吃醋?”
王梓钧道:“她们已经搬到阳明山去了,你要是愿意今晚就去阳明山那边,要不是不愿意,就在以前台北那个房子里住。”
“还是在台北吧。”邓丽君还是有些怕面对林清霞和林凤骄,不过随即反应过来,“坏蛋,谁要跟你一起过,我要回家陪我妈。”
“哈哈,口不对心,太太太……虚伪了。”王梓钧压低声音笑道。
邓丽君故作生气的样子再不理他,不过心思却已经飞到别处去了,考虑待会儿要在电话里找什么借口跟母亲说不回去。
直到该邓丽君上台,她还在胡思乱想中,王梓钧亲亲拍了下她的后背,邓丽君才反应过来。
“有请亚洲歌后邓丽君!”
亚洲歌后是海山唱片今年提出来的宣传口号,目的自然是把邓丽君捧到一个无限高的位置上。
不过现场的歌迷们反应却不是非常大,因为这些人都是些摇滚迷,虽然平时同样喜欢听邓丽君的歌,但总归不像邓丽君的忠实粉丝那样疯狂。
不过当邓丽君穿着紧身皮衣屁股,一头小辫子出场时,现场顿时轰动起来。那些现场的娱乐记者更是被邓丽君这一身打扮给雷得差点摔倒。
不过当邓丽君的演出照片被刊登出来之后,居然引得无数年轻女性争相模仿,台湾的皮衣皮裤销量猛增。
至于那两边编小辫子,后面留直发的古怪发型,也成为很长一段时间的流行时尚,不仅女人这样打扮,一些搞艺术的男人居然也开始留起长发扎辫子。然后台湾当局再次颁发了剪发令,艺人留长发的一律不准登台演出。好在没像前几年韩国那么严,韩国那边可是抓到男歌手留长发的直接给你拘留。
这事还没算完,王梓钧一时兴起给邓丽君做的发型只在港台东南亚流行一阵,过了几年后居然传到了大陆,辫式发型与喇叭裤、蛤蟆镜一起成为年轻人追逐的时尚,让家长老师领导们深恶痛绝。
“its_a_little_bit_funny_this_feeling_inside,
im_not_one_of_those_who_can_easily_hide.
i_dont_have_much_money_but_boy_if_i_did,
id_buy_a_big_house_where_we_both_could_live
在我内心深处,有一种很奇特的感觉,自己不是那种压抑自己想法的人:我并不富有,但是如果可能的话,我会为我们购置一套足以让我们一起相伴下去的大房子~”
邓丽君唱的是埃尔顿·约翰11年前的英文老歌《你的歌》,歌曲风格并未如她此时的穿着一般激烈,更趋近于流行歌曲。王梓钧倒是觉得,这就是一首风格未成熟的英伦摇滚,或者说是80年代形成英伦摇滚的参照对象之一。
难得邓丽君唱英文歌,而且还是这副打扮,光辉乐队的歌迷们非常捧场,一首歌唱完掌声呼喊声不断。
很快邓丽君的两首演唱都已结束,这次的试水算是完毕了,不过王梓钧觉得这种改变风格的试水没有任何意义。至少的让邓丽君发一张摇滚单曲,单曲销量才整整具有参考价值。
表演完之后,邓丽君还没把身上的演出服脱下,就被王梓钧羞羞答答地拉走塞进车里。
“博仔,你回去跟太太们说,我今晚跟乐队他们几个喝酒,回不去了,让她们别等。”王梓钧对林博文说道,“对了,你自己找计程车回去。”
“好吧。”林博文只能乖乖下车,把车门关好。
“阿迈,开车!”王梓钧搂着邓丽君的腰说。
邓丽君也被王梓钧这番布置弄得心头火热,自己右手把玩着左手的指甲,坐立不安,恨不得马上到达目的地。
“你这裤子谁给你挑的?”王梓钧抚摸着邓丽君的大腿,那紧身皮裤绷得她的大腿性感十足。邓丽君看了看司机阿迈,然后拍开王梓钧作怪的手道:“公司的造型师。”
王梓钧却把她揽到自己怀里,说道:“你什么时候说服你妈,搬到我家来住吧。”
邓丽君道:“说服我妈这件事,恐怕该你来做吧。”
王梓钧想起邓丽君的妈妈就是一阵头疼,这位老太太油盐不进,实在难对付得很。
“干脆先斩后奏!”王梓钧恶向胆边生,说道,“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,不由她不答应!”
邓丽君没好气道:“还生米煮成熟饭,我们现在算什么?再煮都快糊了!”
王梓钧道:“我的意思是,生个孩子下来。你母亲难道会忍心让你做个未婚妈妈?”
“生孩子?”邓丽君心里还带着对生孩子未知的恐惧。平行空间里,邓丽君是带着两个遗憾离世的,一个是没能结婚成新娘子,第二个遗憾就是没能生一个孩子。不过现在的邓丽君还年轻,根本没考虑过生孩子的事情。
“怎么,你不愿意为我生孩子?”王梓钧问。
“不是,就是没有心理准备。”邓丽君道,刚才王梓钧的质问让她有些惶恐,害怕王梓钧因此而生气。
王梓钧叹气道:“那除了这个还有什么办法?”
“我再跟我妈说说吧。”邓丽君咬咬牙道,“实在不行,那我就帮你生个孩子下来。不过你到时候可不能不要我!”
“我是那种人吗?”王梓钧笑道。
邓丽君鼓着腮帮子道:“那可不一定!”
车行到以前王梓钧和林清霞的家,房子里的一切都没变,不过里面住的人都搬到阳明山去了,连同刘妈、美枝和门房老头。
“喂,妈,我今晚有活动……对,晚一点回去……也有可能不回去睡了……没别的,是离家很近,就是唱歌有点累,到时候结束活动我可能就在附近找个酒店睡觉……”邓丽君开始在电话里编造着各种谎言,反正如今的电话又没有来电显示,她的母亲根本不知道是从哪里打来的。
打完电话,邓丽君看到王梓钧正看着她好笑,顿时气呼呼道:“都是你,害我说谎……”
话未说完,邓丽君已经被王梓钧抱住,像个被饿狼捕获的羔羊一般,在无力的挣扎反抗中被王梓钧直接按倒在客厅的沙发上。